徐科发[2014]60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大幅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启动2014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新医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
二、申请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研发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符合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徐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有效的运作机制,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中长期的技术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能有效地开展研发工作。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有一支较高素质且相对稳定的研发队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中心人数的比例在8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中心人数比例在60%以上,直接从事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6人。
5、申报单位近三年来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2000万元,每年应划拨专门经费用于科研开发,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需的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行机制规范。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应突出企业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请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可从www.xsti.net下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市科技局科技管理与条件处。
3、申报时间: 2014年8月29日前,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项目负责人:张汉文
联系电话:83998893
邮箱:zhanghanwen@cnxzsp.com
徐州软件园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