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辖区科技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徐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徐州市“拨改投”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已在我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一)初创期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掌握核心技术或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具备研发人才队伍和生产必须的设施设备;
3、产品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
4、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企业发展思路明确;团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记录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二)成长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1000人,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4亿元;
2、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市场运作模式新颖;
3、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企业发展思路明确。团队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记录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三)重点支持企业
1、优先支持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优先支持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较高、财务情况经审计、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个人房产进行抵押的申报企业;
3、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重大恶性债务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企业向所在区科技局申报“拨改投”项目,填写《徐州市“拨改投”项目信息表》(附件1)。各地科技部门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企业运行状况、相关抵、质押物法律状
等情况进行初审和汇总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附件1、2、3)按申报时间的具体要求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拨改投”项目申报额度一般为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在项目申报和推荐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申报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四)其他事项。各地区科技局统一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高新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信息表(附件1)、申报书(附件3)、以及附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正本一式5份(纸质封面,平装)。
附件:1、徐州市“拨改投”项目信息表
2、徐州市“拨改投”项目清单
3、徐州市“拨改投”项目申报书
项目负责人:张汉文
联系电话:83998893
邮箱:zhanghanwen@cnxzsp.com
2014年8月24日